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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算聚众斗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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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181人看过
导读:聚众斗殴行为是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不是某个特定的个人或特定的财物,而是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该行为的首要分子或其他的积极参与者会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算聚众斗殴行为?

一、什么情况算聚众斗殴行为?

聚众斗殴是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 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五)一方有互殴的故意,并纠集三人以上,实施了针对对方多人或其中不特定一人的殴斗行为,而对方没有互殴故意的,对有互殴故意的一方也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六)一方有互殴的故意,纠集三人以上对另一方进行殴斗,另一方开始没有互殴的故意,但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并纠集多人以上进行互殴的,对双方均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指拉帮结伙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参与斗殴的行为,结果他们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称霸一方。一方存在互殴的行为,并且集结三人以上,针对对方的一人进行殴打,可以认定为故意一方是聚众斗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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