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085人看过
导读: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有:合同双方情况、合同签订情况、解除合同的原因、有关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处理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通知处理,避免造成矛盾纠纷。
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解除通知函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民法典》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对于合同解除的具体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合同条款所认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如果涉及合同中存在违法的条款,那么该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