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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房产局要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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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722人看过
导读:夫妻双方通过离婚登记方式办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以后在办理离婚房产分割过户的时候,要带上离婚协议书去房产局,工作人员会查看协议书内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键的部分就是财产分割,拟好协议内容后,双方都要签字确认。
离婚协议书房产局要查吗?

一、离婚协议书房产局要查吗?

离婚如果涉及房产过户手续的,需要去房产局处理,要带上离婚协议书。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离婚可以通过办理离婚协议书达成,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

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办离婚登记。等拿到离婚证后如果要对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到房产局办手续,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给房产局工作人员审查。离婚房产过户涉及一些费用,包括契税、公证费及房屋析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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