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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2-23 06:10:54 浏览:3607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根据税收法律的规定的情形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具体的情形中就包括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如果存在一些民事纠纷中,需要当事人抚养费用的,可以代扣。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什么?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公司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因为还涉及到征收营业税问题,所以应由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8%左右),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

二、用人单位代扣工资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在当代社会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用人单位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在进行这些保险的缴纳过程当中,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也需要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如果达到了征税的税额要求,并且用人单位会直接的对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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