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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信用卡并盗刷罪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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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170人看过
导读:伪造并且盗刷信用卡的罪名是涉嫌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构成此罪的,对犯罪嫌疑人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盗刷别人的信用卡,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偷窃罪。盗刷伪造信用卡的,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伪造信用卡并盗刷罪名是什么

一、伪造信用卡并盗刷罪名是什么?

伪造信用卡并盗刷罪名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消费现在已经是大众化的一种消费方式,持卡人都该知道,办信用卡的话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而且也因为之前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所以现在对申办信用卡的这些人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伪造信用卡是一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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