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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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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288人看过
导读: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一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待遇的矛盾纠纷的时效应当按照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对相关相关的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合法的提出劳动仲裁行为。

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多久?

一、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期限是多久?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肯定存在工伤赔偿的相关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工伤待遇赔偿的劳动纠纷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罚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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