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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结婚登记是否可行?

时间:2024-02-25 22:14:58 浏览:521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户口迁移证结婚登记是不行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领取结婚证,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代表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如果你不到入户方的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的话,你这期间处于黑户状态。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细节,减少争议。
户口迁移证结婚登记是否可行?

户口迁移证结婚登记是否可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领取结婚证,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代表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如果你不到入户方的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的话,你这期间处于黑户状态。

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

1、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2、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进行的结婚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积极的意义,因此自己需要进行一定的咨询,从而确定的自己的权益存在合法性,但是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积极的进行关注,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较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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