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婚姻服务 > 结婚证 > 结婚证在男方和女方领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证在男方和女方领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4-02-21 15:52:15 浏览:10483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结婚证在男方或者女方居住地的民政局领取的这并没有任何的区别,领取结婚证的真正原因就是为了确立夫妻关系,无论是在哪里办理的结婚证,并不影响到婚姻关系的确立,也没有任何的区别。所以说男女双方在决定了要领结婚证以后,到男方或者女方当地的民政局去领取都可以。
结婚证在男方和女方领的区别是什么

一、结婚证在男方和女方领的区别是什么?

没区别,领证实际上就是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据此规定,结婚证在男方和女方领,其法律效力一样,都是为了确立夫妻关系,在哪领不影响其结果,也没有区别。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禁止结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

1、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 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 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领结婚证的地点跟夫妻结婚以后的其他任何权益都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全国各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对男女双方的一些要求以及整个流程都是严格按照婚姻法执行的。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是无法出具结婚证的,而且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当时就告知具体的原因。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婚姻服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