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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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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716人看过
导读: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可以扣除定金当做违约金。房东将房子出租的时候,会和租客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通常情况下,租客作为承租人要支付定金,标准是一个月房租。之后承租人无故提前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扣定金。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而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不进行支付,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赔偿比例。

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综上所述,房东和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会写上违约责任,作为承租人,租客开始要付三押一,用一个月房租作为定金。一旦之后租客中途擅自解除合同导致违约,房东不会退回定金。承租人对屋内设施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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