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秦律师事务所
孙衡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执业期间多次帮助委托人化解疑难矛盾、解决群体性纠纷。刑民一体双向同时发展,最大程度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维护合法权利,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维护最大合法权益。常年办理诈骗、醉酒驾驶、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 孙衡律师常年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协助顾问公司避免经营中的各类涉刑纠纷,尤其帮助公司规避经济行为可能牵涉的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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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触并吸食毒品,如蒸汽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将面临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被判监禁十五日及罚款二千元,情节较轻者将被拘留五日以下或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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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毒品贩卖的案件,哺乳期女性当事人享有特定法律地位,自孩子降生之日起为期一年。在此期间,因身份特殊,刑法通常给予特别关注与保护。对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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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禁毒法》规定,强制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在执行过程中,若经专业机构评估戒毒者康复情况良好,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须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批核准。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强制戒毒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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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犯罪嫌疑人滥用一公斤麻黄草制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控制造毒品罪,面临刑事审判。法律规定,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足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