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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收购怎么评估

时间:2024.03.0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公司股份收购,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委托相关资产评估代理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供主管税务部门做征税参考,并在合理条件下,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转让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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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干股怎么分红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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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股分红通常基于企业净利润和干股比例进行分配,若双方有明确承诺,则遵循承诺。干股持有人无需出资,仅在盈利时享有分红权,亏损时则无分红权。干股常见于民营企业,股东赠送干股需经董事会批准。

    浏览量:1115 2024-05-16
  • 股利怎么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上市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选择现金或股票股利,或两者结合。现金股利是支付货币,股票股利是发行新股票。分红后常进行除权,以保持整体价值不变。例如,每持有一股赠送一股后,股东股份翻倍,但股价减半。计算公式为:除权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总市值+配股总数×配股价-派现金总额)/除权后总股本。

    浏览量:967 2024-05-16
  • 股权激励对象主要是谁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针对核心科技专家和业务精英,以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激励并不适用于所有股东,如单独或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的所有者或实际控制人。 此外,股权激励计划所提供的股权通常具有特殊的表决权限制,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这样的安排旨在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能够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同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浏览量:1459 2024-05-15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 股东职务侵占罪是否分红

    1822人阅读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若滥用职权或非法占有公司资产,则失去分红资格,此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须负刑事责任。对于保险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捏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并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严惩。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也破坏市场公平和正义,必须坚决打击。

  • 房地产公司大股东侵占罪认定证据有什么

    1230人阅读

    若有人欲以法律手段追究侵占财产权益者,须备齐紧密相关之案件资料为证。此等资料含物品或文字证据、可信证人证词、受害者叙述、嫌疑人与被告供述、权威鉴定结果及视听电子数据等。侵占罪属自诉案件,须由个人直接向法庭提起诉讼,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利弊是

    1611人阅读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隐名股东是为了避开法律规定或出于其他目的,借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或进行出资,但在相关文件中被列为他人投资主体。显名股东则是在工商登记资料中有记录,但未实际投入资金的股东。显名股东具备公司股东的法定资格,能行使各项权利,而隐名股东则有限制。

  • 股东向公司抵押股权合法吗

    1176人阅读

    公司股东间确实可实施股权质押措施,然而必须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特定程序规范进行操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仅可转让的股权方能被作为质押标的物交付使用。进行股权质押时,质押权利的设定需依法进行登记,而当质权实现或解除时同样亦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