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时间:2024.02.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24人
律师解析:
复婚离婚财产按首次结婚处理。
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我付首付用女朋友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浏览量:1377 2024-05-14
  • 离婚车子是我的名字可以归我所有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若车辆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需视情况处理。如车辆是婚前个人购置,应视为个人财产。若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即使只登记一方,也属共同财产。双方同意登记一方名下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需具体分析,妥善处理。

    浏览量:1340 2024-05-14
  • 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夫妻情感破裂导致离婚,财产分配一般按以下规定处理:未特别约定个人财产视为不可分割;共同财产需双方协议,无果则法院审理,保护子女和女性权益。明确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按约定执行。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要求适当援助。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坏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仍可起诉重新分割。

    浏览量:1247 2024-05-14
  •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周玲律师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播放量:1021 2022-06-09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周玲律师

    1、当事人要准备好公证需要的材料。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

    播放量:832 2022-06-09
  •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万鹿勇律师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播放量:596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 结婚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243人阅读

    婚姻期间女方所得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已取得嫁妆,则通常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为避免日后纠纷,夫妻双方应事先明确嫁妆的归属,并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签署确认文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 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吗

    1054人阅读

    离婚后,若当事人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可提起重新分割诉讼。但需注意,已签署的离婚协议或法庭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仅当发现未列出的共同财产或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时,才可在两年内提出重新分割。

  • 房产证单独所有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

    1474人阅读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的房产通常不会被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单独所有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这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 单独所有的房产算夫妻共有吗

    1894人阅读

    独有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资金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且房贷也由个人偿还,则该房产被视为个人私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