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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转让申请书
宅基地房转让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1 09: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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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转让申请书
钱威
问题:宅基地转让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最新宅基地转让流程的是什么
1、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流程是: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转让给其他村民吗?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转让给其他村民吗?”问题解答如下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给外村的村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向律图网专业律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最好不要私下买卖,农村宅基地买卖是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才能买的,不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变相买卖土地的行为,合同无效。一旦发生纠纷,土地使用权属于您的,但你需要偿还对方的出资。 法律依据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如果双方都是本村村民,则宅基地过户到买方后受法律保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大舅公家里在农村现在有房屋两处,土地使用证姓名都是我大舅公的,他们家有两个儿子,都成家了,现在要分家,需将房屋过户给我大舅公的儿子,但是公证处说不可以公证,因为是国家的土地嘛,请问这种问题的话,宅基地房屋转让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呢?
宅基地转让了,就不能再申请了。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要满足以下2个最基本的条件:1、卖方与买方同为本村村民;2、买方家中没有宅基地,且符合建房条件。宅基地过户程序: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是城镇户口,两个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居民的宅基地住房转让合同有效吗?
您好是属于城镇户口 一、首先搞清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1、如果当事人不是农村户口,就不能享受本村集体的利益分配,就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的成员; 2、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 二、农业户口优势 1、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2、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3、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4、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5、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6、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宅基地没有全家签字,是否可以转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没有全家的签字转让有效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块宅基地,只要经协商同意的,合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户主签名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宅基地可以出租吗,厂房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法第五十九条r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第七十六条r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现在的我还是摆脱不了贫穷的命运。所幸前年分到的宅基地,现在我想问问宅基地能否转让?有没有人知道啊?求告知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一名外地人,现在在一个乡镇的工厂里面上班,没有可以供自己使用的居住土地,想问问怎样才能申请到居民在基地,居民宅基地申请书又该怎么写
你好,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李艳
问题:你好,钱锋律师:<br>2003年本村村民转让给我一宅基地,我付给他费用一万多元,并和他兑换了耕地,还签了转让合同。现在我想把宅基地使用证过户,可对方不提供身份证,我该怎么办、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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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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