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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有限合伙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有限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7 13:26:08 已帮助45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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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1、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2、追偿本外币债务;


3、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4、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5、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7、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8、财务及法律帮助,资产及项目评估;


9、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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