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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遗赠的顺序
遗嘱和遗赠的顺序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0 22:15:49
已帮助39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嘱和遗赠的顺序是怎样的,谁知道啊
1.遗赠的对象是
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人。无顺序性. 2.
遗嘱
的对象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以外的法定继承人。无顺序性. 3.
法定继承
的对象只能是三代内直系血亲的人,有顺序性! 4.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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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遗赠的顺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见证程序是要如何的
遗嘱见证程序是: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承遗产的顺序和遗产分配比例有什么规定
一般来说,老人百年后,会留下遗嘱来对生前个人财产进行分配,老人的配偶、子女会根据遗嘱继承财产。如果老人没留下遗嘱,那么家属该按照怎样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呢?一、遗产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举个例子,比如父亲和一位水果摊摊主签署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水果摊摊主承担父亲生养死葬的义务,父亲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水果摊摊主所有的协议),还立下了一份遗嘱,写明父亲个人所有的位于市中心的一套两居室在其死后归两个儿子所有。像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即父亲死亡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法定继承适用哪些情形?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三、法定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说父亲去世了,如果妻子、儿子、儿子的爷爷奶奶在世,则由他们继承父亲的财产;否则由父亲的兄弟姐妹、父亲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继承其财产。四、法定继承遵循怎样的分配比例和原则?(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比如父亲有3个儿子,父亲死亡后,未留下遗嘱,这3个儿子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父亲所尽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基本相同,那么他们所取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应当均等,没有明显差别。(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里“特殊困难”与“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继承人生活有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其照顾的界限,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的体现。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举例来说,首先,父亲经济、生活上有困难,需要协助;其次,儿子有条件和能力却不赡养父亲。当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儿子不分或者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尊重继承人之间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约定。以上就是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的相关规定,有不懂之处可以和我沟通。继承遗产的顺序和遗产分配比例有什么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产第一继承人中有顺序吗,怎么规定
遗产第一继承人中没有顺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不仅是同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且上述当事人继承的份额一般也是均等的,如果其有协商行为,并且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财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怎样确定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首先是优先债权,即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则不用清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定继承人按照怎样的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吗
有遗嘱一般是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要按照遗嘱执行,除非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了解一下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及比例是多少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闺蜜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套房子,最近准备去办理继承手续,不知道怎么办理,所以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离婚后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2020遗产继承顺序该怎么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产继承顺序如何规定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2、继承权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继承法》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张继伟
问题:赠送和遗嘱公正后都可以更改收回吗
公证的赠与和遗嘱原则上可以撤销,但赠与已履行的不可撤销,公证的遗嘱也可以通过新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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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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