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需代办); 8、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
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