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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院不予受理

刑诉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3-02 01:49:17 已帮助32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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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 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 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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