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
过失犯罪,也就是
危险驾驶罪过失犯罪。 1、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 2、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员构成
交通肇事罪,但在其主观上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仍应该属于过失犯罪。 另外,如果驾驶员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而驾车撞死对方的,则属于
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但这与是否属于醉酒驾驶无关。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