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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监护公证管辖

委托监护公证管辖
一般拥有监护人的是一些未成年的子女,情况特别特殊的是一些患有痴呆症的老人和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那么痴呆症的监护人是怎样进行委托公证的。需要怎样办理。律图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4-03-02 16:31:39 已帮助159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之间就履行监护职责所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范围、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他人。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这些就是小编对“奶奶能算委托监护人吗”这个问题相应的讲解。因为,留守儿童的逐渐增加,关于委托监护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与监护人有关的问题上还是应该慎重,事先应该仔细研读法律,了解相关的内容。但是,具体到委托监护人的问题还是应该结合具体的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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