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发布后,为保证拍卖会的顺利进行,拍卖会的实施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拍卖会前的竞买登记
1、竞买人提供相关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为竞买者,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竞买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拍卖人对竞买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及证件进行严格的审查。
2、交付拍卖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量可依据标的价值大小而定,如竞买未成交,则保证金应全额退还。
3、竞买人的资信审查;
4、竞买人签署《竞买须知》。
(二) 拍卖会的操作
1、布置拍卖会现场;
2、确定参加人员;
主持拍卖的拍卖师
制作拍卖笔录的记录员
成交后与竞买人签订《成交凭证》、《拍卖笔录》的签单员
拍卖会的主持人
合同鉴证员
现场公证员
3、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进场参加竞买;
4、举办拍卖会;
拍卖会后的清算手续
(1)竞买人当场在《成交凭证》、《拍卖笔录》上签字;
(2)公证员现场公布拍卖成交结果;
(3)对未成交者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收回竞买牌号;
(4)买受人凭《成交凭证》办理退牌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拍卖人、买受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拍卖成交的时间、地点;
拍卖标的现状;
佣金、费用和税款及其交付方式和期限;
拍卖价款及其交付方式和期限;
拍卖标的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5)拍卖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