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税费,加上
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
清算所得。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
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后剩余财产如果是清算所得的话,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关于
破产清算后剩余税收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