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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子女离婚程序

没有子女离婚程序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4 17:09:19 已帮助35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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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开了两年就代表着双方分居了两年,这就是可以申请离婚,而不是自动的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这一种说法,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离婚需要慎得执法人员的同意才能进行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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