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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
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5 05: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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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河北税务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费款,点击“城乡养老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自主缴费”进行缴纳。输入相关信息,选择缴费金额后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跟公务员逃避追缴欠税罪怎么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上缴财政局的支出在帐务上怎么处理最妥?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在所得税前扣除,那么这部分费用按照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财务费用,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已经交过所得税,是财政局以政府管理者的身份从所有公司那里收取的费用,财政局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上交财政局的属于行政性收费,那么属于往来资金,而股东从公司只能收取红利股息,而股息红利是税后所得,未来财政局还应当向公司返还,会在公司和财政局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如公司上交的既不是股息红利,该部分资金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不是行政管理性收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预缴的税费可以税前扣除
您好,关于预缴的税费可以税前扣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20〕31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部分预提费用可以作为计税成本对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4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师,请教:某公司授权公司某一人为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甲方单位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材料、税金均有个人承担,甲方付款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税务代开发票)。这样可以吗?甲方付款有风险吗?谢谢。
个人是不可以开发票的,可以去地方税务局代开。具体的步骤为: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没有户口的限制,税率总和大约为8%。《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建楼房在建期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账务处理?
当然计入管理费用,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006)规定:6602管理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很显然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土地使用税仍然在管理费用列支,而不得进入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得进入发地产开发成本。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给个人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发布了营改增的政策,对于劳务分包缴税的情况不太熟悉,请问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0 赞1条回答 会计网 知道合伙人学会计 有方法 2017-09-0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甲方取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不可以抵扣。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一、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及其税务处理1、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3、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1)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处理。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零申报增值税的处理。由于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而且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发生分包情况下,在工程所地国税局已经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增值税,回公司注册地也是按照3%税率差额申报增值税,基于规避重复征税的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只能差额零申报增值税。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会计核算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1)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2)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2、税务处理依据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以上是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问题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哥们是做销售的,但是最近他东奔西跑的谈了一个合同,终于谈成了,可是对方竟然违约了,就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一般那个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税前扣除的吗?
2、已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涉税分析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只是合同缔约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当视一下情况进行涉税处理。由于购货方或者购买服务方(以下简称“付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供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依据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家企业单位应聘签合同上班,由于某种原因单位解除一些员工,请问一下代通知金要扣税吗?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滕晓翠
问题:陈律师你好:我公司成立两年多以来一直在偷税,累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30万元以上,如果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主管能否免除刑事责任?<br>谢谢!
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以做为判刑时的一个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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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6-18 06:22:36
显然是不合理的,孕产哺妇女依法享受福利待遇和产假
问题:私立学校怀孕期间不给缴纳五险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6-17 20:27:50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我社保买在邳州,发生工伤可以找你代理嘛?
刘飞飞律师
2024-06-17 19:12:45
肯定不合法的,工厂无权罚款的
问题:工厂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司书海律师
2024-06-17 10:47:42
具体叙述你想咨询的问题
问题:我刚去上班两周?
钱威律师
2024-06-17 09:34:54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公司裁员赔偿不合理劳动合同补签?
严长俊律师
2024-06-15 16:34:46
社会保险需要在投保地的人社局了解。
问题:怎么样在网上交养老保险?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4 14:51:10
你好,具体向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个人接私活干,把拇指锯掉了,去医院结上了,可以告私人老板吗,大约能赔多少钱?
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1:1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想咨询一下公司没有给买社保?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9: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入职公司不签劳务合同,入职后没给买五险,离职后可以索要赔偿嘛?
钱威律师
2024-06-11 00:11: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工作一年了,这期间没有买合同,今天突然接到通知,上到这个月15号就让离职,请问我妈妈可以要赔偿金吗?
钱威律师
2024-06-17 20:27:50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我社保买在邳州,发生工伤可以找你代理嘛?
钱威律师
2024-06-17 09:34:54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公司裁员赔偿不合理劳动合同补签?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4 14:51:10
你好,具体向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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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1:1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想咨询一下公司没有给买社保?
钱威律师
2024-06-11 00:11: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工作一年了,这期间没有买合同,今天突然接到通知,上到这个月15号就让离职,请问我妈妈可以要赔偿金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8 06:22:36
显然是不合理的,孕产哺妇女依法享受福利待遇和产假
问题:私立学校怀孕期间不给缴纳五险合理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6-17 1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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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工厂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司书海律师
2024-06-17 10:47:42
具体叙述你想咨询的问题
问题:我刚去上班两周?
严长俊律师
2024-06-15 16:34:46
社会保险需要在投保地的人社局了解。
问题:怎么样在网上交养老保险?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9: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入职公司不签劳务合同,入职后没给买五险,离职后可以索要赔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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