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起诉的法律依据及基本方式如下:一【
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的方式】1.写出离婚诉状: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
子女抚养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2.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起诉离婚属于民事
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司法名词解释】【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