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数额犯,要求行为人利用
合同诈骗他人财物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才可以构成犯罪进行定罪量刑。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但是关于数额的认定,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的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关于论合同诈骗罪,其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应以受害人因被骗而实际交付的金额为诈骗数额;在
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则应以合同标的数额作为诈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