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罪有结果加重犯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8000-1万以上,3万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而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以上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也就是结果要从重。
第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第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第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第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务的。
第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