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担保人的
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
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保
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