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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女方探亲假

军婚女方探亲假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3-05 12:20:32 已帮助1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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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

(一) 适用对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 职工探亲假期:


1.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在法定节日在内。


4.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三) 工资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四) 路费


1.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本文摘自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1981年3月14日 国发[1981]36号)


对于劳动合同包含哪些福利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就比如说我们最常见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我们是我们国家对于我们工作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的,还有探亲假和病假等,都是劳动合同中的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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