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3、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4、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由此可见,居委会能开具的证明非常多,种类也非常广泛。居委会证明的有效期要根据证明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并没有统一标准。像居住证明开具后,除非居民居住情况发生变化,否则证明一直有效。简单理解就是证明的内容发生变化后,证明也就失效了,需要的时候就要重新开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汕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