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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5 04:33:42 已帮助26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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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如果有约定的话,首先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地点的法院管辖


由此可见,房产买卖纠纷是能够约定管辖权地的,但此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原则和专属管辖原则。不动产纠纷仅限于部分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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