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确定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或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按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留置盘问的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而法律规定的传唤、拘传时间是不得超过12小时.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至于治安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不是太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