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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男和初婚女准生证

二婚男和初婚女准生证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1 19:08:30 已帮助42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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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初婚,女二婚,女方生过二胎,但带一个女儿,办准生证算二胎还是一胎
  男初婚,女二婚,女方生过二胎,两位再婚后想再次生育子女,需要办理三孩准生证。  子女数额是以双方实际生育子女数量之和计算。  需要双方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核实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由所在地区县级计生部门决定批准再生育,发给再生育服务证。  例如《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二条收养子女不得违背有关收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核实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公示两个工作日,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和公示材料报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和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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