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第三调解室姐夫的欠条

第三调解室姐夫的欠条

第三调解室姐夫的欠条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调解室开庭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律图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是否会在调解室开庭,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2024-03-03 18:32:03 已帮助40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第三者商离婚调解室怎么办的,规定是什么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是过错方,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