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男方当然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只要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重大过错行为,男方要求女方进行赔偿这是合情合理的。对家庭的付出是相互的,经济赔偿不是只有女方能向男方索要,这些事关法律原则的问题和性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