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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5 03:50:17 已帮助42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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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
(一)为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预防传染病流行,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急救抢救除外)。高校有校医院的(含科研院所的医疗机构),该校医院作为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首诊医院;高校无校医院的,按就近的原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帮助选择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二)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定额使用,统筹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按核准的定额拨付给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按本通知规定的门诊报销标准,统筹支付大学生的门诊医疗费。政策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第九条2009年9月1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362号)第一条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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