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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民间借贷特点

传统的民间借贷特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17:48:53 已帮助43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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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什么特点
民间借贷,属于个人或组织因临时或不定期资金需求,而需要向另外的个人、组织或集体,基于信任关系以协议的形式约定产生借贷关系,这种非正式的借贷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如为有偿借款,则借款协议中就会有借贷利率的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参考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进行,但最高不得高于同期借款利率的4倍,否则如因此发生的纠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由来已久,在民间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作为金融行业的代表,银行信贷具有一定的偏向性,手续比较繁琐,而且贷款审核比较严格,比较偏向于大型企业、国企等具有雄厚资金背景的企业。然而,在市场经济当中,中小企业发展且需得到关注。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很可能就会遇到资金瓶颈,而正式的借贷途径又难以满足需要,这样子就会产生民间借贷的需求。对于个人,同样道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之间的非正式的借贷,显得更为灵活,便捷。因此,可以说民间借贷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为正式的银行、金融借贷的补充,还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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