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作为
产假期间的
工资,由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在成功生育后的次次月,例如,一月生育,三月来做业务,到当地的
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所需材料: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
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