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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上小学

北京户口上小学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19 15:23:52 已帮助38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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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上小学政策有哪些内容?
根据规定北京户口上小学政策标准如下: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在外省市就读,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区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证件登记居住地址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   但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增长的周期性变化,以及城市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增大,北京市义务教育面临着供需平衡和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并举。所以这几年,北京市教委希望通过扩大总量,优化存量的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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