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诉讼专题 > 行政复议程序回避与实体回避

行政复议程序回避与实体回避

行政复议程序回避与实体回避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2-29 02:45:32 已帮助24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申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形式。

3、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5、在民诉当中,申请回避只需向审判长申请即可。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