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希望解除婚约并索回订婚的彩礼费用,首先可以尝试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法庭提交诉状寻求法律援助。
在法律规定中,以下情况通常会被判定为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无论是在婚姻注册程序上还是在实际共同生活方面,若双方都未能履行相应义务和责任;
或者在婚前支付了彩礼,却使得支付方陷入了经济困境。
至于第二种情况,则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即双方必须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以及的确没有共同生活过。
然而,对于最后一种情况,即如果想得到返还彩礼的判决,就必须是基于双方离婚这一特殊事件作为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