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组成员在清算阶段拥以下权利及职责:
首先,负责对公司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细致地整理清算,分类编制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详尽的财产清单;
其次,依法向所有债权人发出有效的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公告,以确保债权人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妥善处理公司在清算前尚未解决或结束的各项业务事宜;
第四,按照法定程序,全额缴纳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所拖欠的各类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税费;
第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结算;
第六,妥善处理公司在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
最后,代表公司积极参与各类民事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