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下情况中,出借方有权利要求借款方向其支付利息:
(1)若双方无明确的利息约定,出借方可请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及应得利息,但这一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有关利息的约定尚存在模糊不清之处,涉及到自然人之间借贷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出借方要求利息的请求的。
而对于自然人之外的所有借贷行为,法院会依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款,同时考虑到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报价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3)如果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那么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