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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有父债子还的法律法规吗

欠钱有父债子还的法律法规吗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5-21 16:40:17 已帮助2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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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有父债子还的法律法规吗
在法律层面上,通常并无“父债子还”的明确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子女必须为父母所欠债务负起清偿责任的条款。
在此情况下,继承人仅需在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以及债务。
若超出此金额,继承人出于自愿进行偿还的情况则不在上述限制之内。
对于已故之人所负之债务,将由他们的遗产进行偿还。
在完成相关偿还事宜后,若尚有余剩财产,便可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然而,若全部遗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那么在用遗产履行完这些债务后,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无需代为偿还。
当然,如果继承人愿意为已故之人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对此也是予以认可的。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将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分开来。
假设在家庭中,某位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借款,且该笔款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那么当这位家庭成员离世时,这笔债务不应单独落在他本人身上,而是应该由整个家庭成员进行共同承担。
若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亦无任何人接受其遗产赠与,那么这些遗产将会被列为国有或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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