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交通事故中主要和次要责任划分的情况下,针对受害人日后康复治疗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其赔付方式是首先由第三者责任强制性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保障范围内进行全额赔付;
若此部分金额仍无法满足受害人的实际需求,则剩余部分将由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若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辆,那么主要责任方需承担总赔偿金额的70%;
而若受害人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则主要责任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