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拼装的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交易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由于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转让拼装机动车过程中,若该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并产生了损害,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均需对其负有连带责任。
所谓拼装车,它是指违反我国关于机动车生产层面上的相关规定,擅自将零部件进行拼接组装而成的机动车辆。
这类车型通常会采用已被废弃的汽车发动机、转向系统、变速装置、前桥后桥和车架等关键组件以及其它各种零配件进行组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