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于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与立案标准。
具体来说,如果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通过引诱、胁迫等手段招募参与者,进一步推动他人加入并从中获取财富利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当其涉及到的参与人数超过三十人,而且其中的等级层次达到或超过三个级别时,那么针对这个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都将被视为需要进行立案追诉的对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