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代位人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由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被代位人无疑也应归类于此项范畴。
此外,依据法律承袭之原则,代位继承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循被代位人所适用的继承规则,故此,代位继承人亦可视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