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采取货币安置方式,您将直接获得补偿金。
这需要与当地拆迁办签订合同并领取赔偿款,请了解,各地均设有专业拆迁办公室为您服务。
2.倘若选择产权调换,即房屋拆除后会得到一处新的房产作为补偿。
在此情况下,您需同开发商签署相关协议(如由拆迁办协助安排二手房,仍需与拆迁办签订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