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是否应被视为无效合同的问题,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鉴于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因此,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此类合同理所当然地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然而,关于阴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若其内容未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亦无损于公共利益及第三方权益,那么,该类合同便可被判定为有效合同。
反之,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同样应被视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