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他人姓名权这一行为,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也意味着侵权者无需接受制裁。
每一位公民都享有人格尊严和自我身份认同的权利,其姓名则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有权自主决定、使用以及在特定条件下变更自己的姓名,同时禁止他人对该项权利进行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
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如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